不管是小说或者电影,读者总是顺着作者给安排好的视角和路线来进入剧情,作者只要用合适的技巧做适当的安排,就能很好的误导读者,让他们对故事走势的理解拐到另外那条岔路上去.
这些技巧通常被称为叙述陷阱,基本上在侦破推理小说里出现的比较频繁一些.原本的套路是作者给书中的侦探设下一个个谜题,然后大家观赏解谜过程;运用叙述陷阱之后,只是把谜题所针对的对象从书中的人物换成了正在读书的读者,基本上是同一个概念.
总结归纳下来的常用的叙述陷阱大概有这么几种.(避免影响将来的阅读乐趣,一些例子作涂黑处理)
指鹿为马
描写a的时候用模棱两可的词语,让读者联想起b的情境产生误解.比如说以为是男人的其实是女人,人类其实是动物,以为是约会其实在抢劫等等之类.
这个处理起来和古典意义上梁山伯祝英台女扮男装互相调情不同,必须严肃认真的把祝英台当作男的来描绘,不能出现任何暗示比如身体很香没有喉结胸部很软乃至皮肤很白等等之类,从头到尾都要使用模棱两可男女皆宜的用词,要调情也必须让读者误以为是gay的方式来处理.
这个方法用在短篇上比较有效,毕竟目的就只是揭晓真相后让人惊呼一声"原来如此"而已;在长篇里针对某个对象长期用这个手段,没有合适的剧情理由而费这许多力气,揭晓真相后只会让大家互相觉得尴尬吧.
马伯庸很擅长这个路线,比如逝于九月九日,以及陌生人的情人节日这一篇.凉宫春日的愤慨超总编那一节里也有一些类似的方法.
混用指代词
书中贯穿始终的词语比如"我","犯人","事件","凶手".在不同章节其实指代的是不同的对象.
奈须蘑菇爱好第一人称视角,大部分时间都不会主动交待"我"到底是谁.长篇的空之境界就是采用这个手法,但是没有作为陷阱来使用,没有刻意隐瞒"我"的身份,随着情节推进,基本上在半途,读者就会知道"我"是黑桐干也或者"我"是两仪式.后来到了他另外一个作品ddd里,他创造了一个最适合这种叙述陷阱的角色,好好玩了一把,效果十分出色.当时我在阅读的时候,虽然觉得有些异样,但直到结束,都没反应过来"我"到底是谁.
至于其他的代词,通常要和下面的一些手法混用.
故意跳过情节.
推理小说在中间的一些关键情节上盖上蒙版,这是应该的.但是这个蒙版具有误导性暗示的时候,就变成了陷阱.
比如上一章的结束是a拿着刀要捅b.下一章开头是a在床上惊醒回忆b临死看着自己的眼神.跳过详细过程之后,在强烈暗示a捅死了b的同时,出现了很大的变化余地:比如说其实是a正要动手时被b发现,互相取得谅解之后,埋伏在四周的公安干警纷纷出现要对他们实施抓捕,逃跑的时候b为a挡了子弹,然后躺在a怀里要他把银河掌握在手中之类;或者a在捅之前大吼了一声"you killed my father',然后b回答了"i am your father"等等等等之类.
另外在以凶手为第一人称视角的小说中,这个手法是必须使用的.如果谢泼德医生一开始就详细描述了"我"是如何如何杀人的,那还要波洛出场作甚.
添加无关的剧情.
书中某一章节和前后都连接顺畅,读者以为这是发生过的.但其实这段是剧中某个作家的作品,或者说是发生在十年前的事情等等之类,混用指代词,成功混淆了读者的视线.
这种方法还有另外一个改进版:两条线索交叉叙事,之间有某些共通点,但其实上描述的不是同一件事情,虽然到最后两条线索还是会合并到一起,但那不是读者所认为的方式.举个简单的例子:镜头在警察和小偷之间来回切换,然后警察出手抓住的其实是另外一个没关系的人,小偷则成功掏了警察的包.
改进版的方法用在长篇上难度很高,它需要两套独立的剧情,之间又必须有足够的点来制造暧昧,让它们纠缠不清.最后还要以意想不到的方式合并,还需要作者有足够的掌控能力.这种作品出现的很少,但是一出现基本都是精品.比如黄精甫的江湖(电影),和KID的ever 17 (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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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流行的方法大概就是这些,不过以玩弄读者为乐的作者应该会很快找出能把读者带到沟里的新方法的.
2 条评论:
DDD的变换实在是精妙,完全是把病症与写作技巧完美融合
阿莎婆的则让我看的很窝火,有一种被玩弄的不爽
阿婆的这本还算有可以接受的推理在,我是事先知道有陷阱才看得这本,结果还是在那个女小偷坦白之后才注意到我是凶手.
另外还有一本犯人第一人称的是亚森罗宾最初在船上被捕的短篇,烂的一塌糊涂.
不过话说回来,亚森罗宾没几篇是不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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